河北省海洋动力过程与资源环境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为依托单位,河北省地矿局第八地质大队(河北省海洋地质资源调查中心)参与共建。实验室面向海洋科学发展前沿和国家、地方战略需求,以海洋动力过程及气候环境效应为研究核心,以提高对海洋动力过程和生物过程的机理认识和预测能力为科学目标,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为落脚点,汇聚海洋科学与技术领域高水平人才,努力建成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综合性高端海洋科学与技术研究机构,快速提高河北省海洋科学与技术研究水平,为河北省沿海经济发展、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灾害监测预警、海洋牧场健康发展提供服务。
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平台优势和引领作用,设立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根据《河北省海洋动力过程与资源环境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本实验室研究方向:
(1)海洋动力过程及其气候环境效应
(2)海洋生态灾害及其监测预警
(3)海洋生物过程及资源利用
二、2024年度主要资助方向
2024年度拟资助开放课题3-5项,每项额度2-3万元,重点资助以下研究方向:
(1)河北省近海浮标数据的处理、分析与应用研究;
(2)河北省近海关键动力过程及其对海洋环境、气候变化、海底底质的影响或响应;
(3)河北省近海赤潮、绿潮、水母、溢油等生态灾害关键因子的快速反演算法及趋势预测模型研究;
(4)河北省重点海域海洋生态环境演变过程及其对当地生态安全的影响。
三、申请对象及要求
(1)开放基金面向国内外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的科研、教学及技术人员(包括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课题。
(2)开放基金申请人须与本实验室固定科研人员联合申请。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人根据开放基金申请指南填写《河北省海洋动力过程与资源环境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10月1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rcms@hevttc.edu.cn。
(2)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实验室将委托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书进行评审。
(3)获得资助的申请者自动成为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
五、开放基金项目成果与验收
(1)获得立项的每项开放基金课题应发表SCI/EI收录论文不少于1篇;
(2)由开放基金课题资助取得的有关论文、专著等,应将“河北省海洋动力过程与资源环境重点实验室”(“Hebei Key Laboratory of Ocean Dynamics,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s,Qinhuangdao,066004”)作为署名单位且位列前两位,并规范标注课题编号,未规范标注署名和课题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开放基金课题的验收成果;
(3)开放基金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课题任务书和合同书的要求,按期向实验室提交年度进展、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
(4)实验室将委托学术委员会在开放课题执行期结束后开展课题验收工作,验收结果优秀的开放基金课题,本实验室将给予滚动资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颖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秦皇岛校区
邮 编:066004
电 话:0335-3535128;13785910112
邮 箱:rcms@hevttc.edu.cn;zhlliu3897@hevttc.edu.cn
网 址:rcms.hevt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