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海洋科学研究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5-04-03 点击数:

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制定我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为平台,“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远程复试过程中,考生端实行双机位,考官端集中在同一场所,并全程录像。

复试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和试题顺序。为保障信息畅通,方便沟通,我中心建立复试考生微信群,请复试考生按要求入群。复试考生微信群加入方法:请搜索微信号haiyang20250324或扫描以下二维码添加好友,实名发送“我是×××,申请加入海洋中心复试考生微信群”。



二、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

2.严格按照教育部录取政策,公平、公正、公开。

3.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

4.生源充足情况下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为150%,遇小数进位取整,最后一名初试总分并列考生均进入复试名单。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时,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5.各学科门类(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详见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s://yjsc.hevttc.edu.cn/)。

三、资格审查

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须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我中心邮箱(rcms@hevttc.edu.cn)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交的取消复试资格。

1.初试准考证。

2.学历学籍材料:非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尽可能延长有效期;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学生证原件(带照片页),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需提供一份《按时毕业承诺书》。

3.大学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5.本人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

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与定向单位签订的培养协议。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考生还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带公章、照片页)、《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9.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调剂考生需在调剂志愿的备注栏声明,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说明: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定向就业协议》、《按时毕业承诺书》。

四、复试内容

1.考生本人现实表现(30分):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

3.复试科目测试(100分)。

4.专业知识测试(50分):从考生大学期间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方面,了解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5.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50分):包括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6.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前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均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1小时笔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进入复试。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复试的专业,第1~5项复试考核内容均以面试形式进行;第6项加试科目为无监考开卷笔试,以“腾讯会议”方式进行。

复试成绩(1~5项)满分为250分,低于150分者不予录取。每生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五、调剂

(一)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类别)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专业报考条件达到我中心调剂生源基本要求(关注研究生部网站后续通知)。

(二)调剂系统管理

1.我校每批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12小时,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信息仅对当前批次有效。

2.调剂考生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3.复试通知锁定时间为4小时,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之时起4小时内在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接受确认。

4.拟录取通知锁定时间为4小时,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通知发出之时起4小时内在研招网调剂系统接受确认。

六、录取

录取原则:

1.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向低分录取。

3.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再相同的依次参考考生初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科目分数择优确定拟录取顺序。

4.因拟录取考生未接受拟录取通知空出的指标,或学校后期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多出的指标,由因指标受限未被拟录取但已复试合格的该学科(领域)考生依次递补。

七、体检要求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和规定执行。录取考生体检一般在入学后进行。

八、信息公开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对于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应公开的招生复试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在校园网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九、违规处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1.无论何时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

2.无论何时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

3.国家录取检查未通过的考生。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考生。

注:情节严重的考生,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监督检查

我中心的复试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研究生部和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检查监督,举报和申诉部门及联系方式:研究生部联系电话:0335-8069801,电子邮箱:kyfskm@163.com;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联系电话:0335-8058540,电子邮箱:jiwei8540@126.com

十一、其他

1.本细则将根据教育部、河北省和学校有关要求进行及时调整,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部通知(https://yjsc.hevttc.edu.cn/)。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的规定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执行。

3.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将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4.学费、住宿费、学制及奖助政策等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我校不组织辅导班、不出售相关资料、不收取任何费用。

                                                                                  海洋科学研究中心

二〇二年四月三

地址:河北秦皇岛河北大街西段360号  邮政编码:066004   备案号:冀ICP备05024134号-1   冀公网安备13030202000479号